关于组织企业参加“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
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暨对俄经贸洽谈会”的通知
各市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积极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农业部、全国工商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将于8月15日至17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联合举办“全国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暨对俄经贸洽谈会”。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号召,充分利用东北得天独厚的区位、资源、交通口岸优势以及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潜力,加强东西部合作,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参与开发俄罗斯和远东市场,省乡镇企业局、省工商联将联合组团参加经贸洽谈会。请各市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企业参展,为我省企业进一步开拓东北和俄罗斯、远东市场创造条件。省乡镇企业局有关部门将对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现将经贸洽谈会的有关情况和我省组团参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贸洽谈会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产品展示、展销。通过组织企业产品和项目参展,进行经贸活动;
(二)对俄经贸合作交流;俄罗斯企业介绍需求合作信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对俄合作优惠政策,对俄合作企业介绍开发项目意向,为中外企业共同开发俄罗斯市场进行项目对接;
(三)贯彻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重点改造政策,研究黑龙江省边境地区出口加工园区、两国互市贸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意见;
(四)企业、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项目对接活动。
二、时间地点
时间:展会日期2005年8月15日至17日;展会后还将组织对周边地区参观考察。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会展中心。
三、参加经贸洽谈会人员范围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黑龙江省各市乡镇企业、民营企业,部分高等院校、科研及新闻单位代表;
(二)港、澳、台地区客商代表;
(三)俄罗斯滨海边区政府及企业代表。
四、优惠政策和主要服务措施
(一)为组团单位提供成本价展位。每个3X3米标准展位,展位费700元人民币;同时提供优惠的中巴车服务;
(二)参展期间免收产品销售营业税;
(三)宾馆、酒店住宿费实行优惠价,免费提供返程车、机票预定服务业务;
(四)为参展单位提供优惠的展位装饰、广告宣传和商务等服务业务。
(五)为参展企业运输提供方便,自带运输车的企业,在黑龙江省境内免交路桥费。
五、我省组织参展工作安排
(一)参展报名截止时间:
2005年7月18日。报名表附后。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韩 赟
联系电话025—83780780 传真025—83737871
(2)省工商联经济处 杨春清
联系电话025__83303075 传真025-83325909
(三)布展时间:2005年8月14日
江苏省乡镇企业管理局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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