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深化“面对面”对接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药监审批〔2022〕41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
《有效应对疫情影响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深化“面对面”对接服务工作方案》已经省药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深化“面对面”对接服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基层单位,共同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收集、协调、解决、反馈”闭环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增大惠企稳企政策供给,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生物医药企业深耕江苏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倾听企业诉求,多渠道收集问题,多角度分析疫情影响,精准提炼问题清单,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二)强化政策运用。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运用好助企纾困和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各类政策工具,超前谋划增量政策预案,加大政策集成供给,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三)防范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增强斗争精神,有效防范化解疫情冲击给药品质量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切实把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深化“面对面”对接服务作为持续改进工作的抓手,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为产业发展服务,实实在在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挂钩服务制度。按照“一个计划统领、一位局领导负责、一个处室牵头、一次调研走访、一个服务平台落实”的模式,由局领导“一对一”挂钩服务13个设区市,对重点产品、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及各类企业开展“面对面”对接服务(计划安排见附件)。各位局领导每年带队赴挂钩设区市,实地调研走访园区和企业,了解产业发展现状,倾听基层单位和企业诉求,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全年解决疑难问题不少于100项(省政府2022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内容),切实提升基层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构建省市联动工作格局。坚持全省“一盘棋”,强化省局、检查分局以及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协同,实现通力合作,条块配合,构建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各方支持的工作格局,形成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合力。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省局检查分局要将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和促进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注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报问题,发挥好省局助企纾困的前沿哨点作用。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强化与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检查分局的沟通联系,为基层和企业解决问题提供切实管用的指导服务,特别要强化对重点项目与重点产品产业化进程的帮促指导,推动项目尽快建成,产品尽快上市。
(三)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服务机制。针对面对面对接服务应用场景,上线运行“苏药e家”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造服务重点产品、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的创新发展网络载体,在线收集企业诉求,及时分办落实,零距离、全天候、常态化服务产业发展,提升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强化对接服务大数据分析利用,注重在个案现象中思考共性问题,紧贴市场需求完善服务措施,结合当期疫情形势、地方产业发展和企业现实需求,及时补充、细化、完善服务措施,解决制度性痛点堵点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环境优势,进一步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建立精细化闭环管理模式。突出对接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做到准确掌握产业情况、严谨制定调研方案、精准梳理分析问题,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务实反馈解决措施。在调研走访之前,牵头处室要通过“苏药e家”信息化服务平台,会同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检查分局,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调研走访方案。调研走访结束后,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省局检查分局梳理企业诉求,形成问题清单;牵头处室要做好问题的分办、跟踪,对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对账销号式”落实。要坚持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对于问题落实,能马上解决的就马上解决;需要一定条件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认真细致做好法规政策解释,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系统要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面对面”对接服务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局领导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局行政审批处负责全系统“面对面”对接服务的牵头组织,抓好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总结汇总工作;各挂钩服务牵头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做好设区市的调研组织、问题汇总分办、跟踪督促和反馈落实工作。
(二)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工作实效。要明确问题解决反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扣紧责任链条,通过省局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每一次调研走访的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报送办结情况。对推进存在困难的事项,要进一步组织督查整改;对久拖未办、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办结的事项,将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问题解决反馈情况的梳理汇总,对一些具有共性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适时予以公开,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学习借鉴,让创新服务成果惠及更多企业,更大程度激发企业活力。要加强“面对面”对接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协调组织各类媒体深入报道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服务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产品取得的成效,增强全社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认同度、满意度、美誉度。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服务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通知
苏医保发〔2022〕4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苏政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医保服务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措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创新药品耗材挂网绿色通道。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创新药品和创新类医用耗材,按企业申报价格直接挂网,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挂网通道全年开放,实行随报随挂、应上尽上。优化企业诉求办理流程、明确办结时限,一般申诉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二、推进创新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创新药品经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以下简称“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应强化配备使用的主体责任,建立用药目录联动机制,在国家医保目录发布后1个月内召开专题药事会,将“国谈药”按需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应配尽配”。对于未纳入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国谈药”,及时启动备案采购程序,做到“应采尽采”。
三、建立健全“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及时将“国谈药”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实现“国谈药”在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两个渠道均可销售,医保按规定予以报销。
四、推动创新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建立创新药品信息采集机制,积极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汇报,加强创新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服务,争取将更多创新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范围。
五、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国谈药”进定点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监测机制,对三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情况按月调度、按季通报。落实“国谈药”政策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医保总额管理办法,明确绩效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基金年终决算挂钩。
六、提升服务质效。建立公开透明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研究制定涉及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医保政策和改革举措,充分听取医药企业意见建议。企业来函沟通事项,能办的“马上就办”,需要研究论证的,1个月内办结反馈。每周四设定为医药企业接待日,开通医药企业咨询专用邮箱,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