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93号)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
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苏州市工商联
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常州市武进区工商联主席 桑遥
根据文件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
(一)江苏省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工商联会员处)
联系人:黄丽娟、王铁
电 话:(025)83167191、83163587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严晓
电 话:(025)83238392
江苏省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