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厂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睢宁县检察院全面落实省市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优化睢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聘任仪式上,详细介绍了睢宁县检察院制订的《关于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厂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法治副厂长将定期走进企业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企业司法难题,保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在场企业向受选派的5名检察官颁发了法治副厂长聘书,对检察机关能够实实在在走进企业、提供贴心法律服务的做法表示赞扬,并对今后的发展充满信心。被聘任的法治副厂长纷纷表示将尽快走进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积极提供法律帮助。
睢宁县工商联副主席宋暖认为,民营企业是睢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民营企业正在迎来新一轮的政策机遇期,探索实施“法治副厂长”制度,鼓励法律专业人才深入企业、解决问题,既是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是以法治思维推动建设平安睢宁、法治睢宁的必然要求。
睢宁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探索服务民营企业新举措,继续完善“检润民企”小程序,确保全面覆盖辖区内民营企业,及时帮助化解涉企司法难题,为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