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全市民营企业进一步增进共识、提振信心,创业创新,为盐城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多作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盐城民营企业百强评选活动。
一、评选名称
2024盐城民营企业百强评选,包括“民营企业100强、制造业民营企业50强、科技创新民营企业20强”3个主榜单以及“民营企业百强人气榜”榜单。
二、评选对象
在盐城市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
三、评选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在本地或本行业的认可度较高。
3、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信用信誉。
4、企业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成效显着,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方面成绩突出。
5、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安置就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6、申报2024盐城民营企业100强、制造业民营企业50强的企业营收总额应达到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多家企业,企业注册地在盐城的可以合并申报。集团母公司注册地在盐城的,可将属于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合并申报。集团母公司注册地在外市,在盐城市有多个子公司的应征求母公司意见,合并申报。)
7、申报科技创新民营企业20强的应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度有发明专利授权。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为红色或黑色等级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D级或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
四、评选方式
1、自主申报。由民营企业对照标准自主申报,并填报《盐城民营企业百强申报表》(附件1)。
2、汇总把关。企业填报《申报表》后,由企业所在辖区工商联或组织部门汇总,并按照评选标准初步把关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
3、审核排序。由盐城市百强民营企业评审工作小组对上报名单和数据进行审核,并进行排序,形成榜单。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如实填写《盐城民营企业百强申报表》,各项数据要完整、准确,并承诺所填报数据真实可靠,如发现数据不实,提供数据或资料不完整且无法确认的,不得参与评选。
2、此次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2024盐城民营企业百强申报表
2. 2024盐城民营企业百强申报表填写说明
盐城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3月25日
各县(市、区)工商联、经开区、盐南高新区申报联系人
东台市工商联 丁瑞军 85212724
建湖县工商联 吴剑锋 86598026
射阳县工商联 路中东 82323959
阜宁县工商联 祝 安 87238726
滨海县工商联 辛 文 84108315
响水县工商联 许红波 86890788
盐都区工商联 孙 飞 88426035
亭湖区工商联 葛 珺 66690730
大丰区工商联 陈永斌 83928092
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 陈 波 6882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