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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惠企政策汇编(三)
来源:经济处 苏商天下     日期:2022-04-11

 
0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本

投融资合作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22〕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投融资创新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积极作用,促进重点项目实施,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将持续加强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各地也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投融资合作对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的重要意义

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有利于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促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有利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利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为项目和资金架桥梁、搭平台、拓渠道,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激发各类社会资本活力,更好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

二、准确把握投融资合作对接的具体内容

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主要是加强各级地方政府、企业、金融和投资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密切联系,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助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选择重点项目,与运作规范、具备相应条件的金融和投资机构加强合作,通过投融资政策解读、项目信息共享、重点项目推介、前期工作推动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帮助项目早日落地,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加强投融资政策解读交流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适时组织解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活动密切相关的国家重大政策,包括“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家重大战略、产业政策、重大工程等,帮助企业、金融和投资机构更好理解政策精神,合理开展投融资活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企业、金融和投资机构在投融资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投融资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反馈机制,根据各方意见细化完善有关政策,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促进各项投融资政策落地见效。

四、做好项目对接准备工作

各地要及时汇总具有投融资对接意愿的投资项目,从中筛选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重点项目,形成投融资对接项目清单。要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投融资对接方案,明确鼓励支持政策,增强工作针对性,做好项目对接准备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解决项目面临的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协调服务。

五、促进重点项目对接

对纳入投融资对接清单的投资项目,要充分发挥专业咨询机构力量,做深做细投融资方案,提升对接效率。要积极向股权投资机构、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推荐尚有资本金缺口的重点项目,引导加强权益性融资,鼓励以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可以通过项目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搭建好有利于各方沟通衔接的平台,向金融和投资机构推介重点项目,争取融资支持。对于有较强示范意义和引导作用、相关方面有强烈推进意愿的项目,要重点保障、加强支持、密切跟进、定期调度,协调解决关键问题,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六、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

在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过程中,要坚持新建和存量并重,积极选择适宜盘活的存量项目,通过产权交易、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等多种方式予以盘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打通投资退出渠道,提升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优先支持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存量项目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挥社会资本专业优势,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对盘活存量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要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七、实现项目信息便捷共享

用好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结合企业、金融和投资机构诉求,做好项目信息公开查询、展示,方便各类资本选择感兴趣的项目洽谈投资。各地有关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要完善功能、增强服务,动态共享投融资对接项目的基本情况、手续办理进度等信息。用好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常态化公开推介有吸引力的项目,促进民间资本等广泛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挥全国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作用,加大PPP项目信息公开,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促进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八、推动创新投融资模式

各地在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过程中,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模式。支持企业创新投资方式方法,鼓励金融和投资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积极挖掘和发现本地区在创新投融资模式、促进有效投资方面的优秀案例,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推广。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创新投融资模式的有效做法,改进完善本地区投融资政策,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有效投资。

九、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开展投融资合作对接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项目把关,确保项目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家重大战略、产业政策等要求,依法合规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手续。应主要选择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具有合理收益水平的重点项目进行推介,坚决避免一哄而上。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强政府信用履约建设,不做过头承诺,切实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十、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衔接,建立健全统一的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推动投融资合作对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要及时总结投融资合作对接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投融资合作对接取得实效。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向我委(投资司)报送投融资合作对接进展情况和对接项目信息(按附表格式),以及典型经验、意见建议等。有关企业、金融和投资机构也可向我委(投资司)反映投融资合作对接需求,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我委将不断健全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政策交流、信息共享、项目对接、模式探索等工作,帮助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项目落地实施,大力推广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加强投融资模式创新,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2年3月21日

 

02
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纳服发〔202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税务总局决定,2022年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首批推出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再适时推出若干举措。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加快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在全国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明确本地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国推广上线。在具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地区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发布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研究制定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配合司法部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制定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各地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出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与更多国家(地区)开展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级税务机关要秉承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案。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推动落实,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要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让便民春风常吹常新。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地税务机关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发掘各具特色的行动内容,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1月11日

 

03
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税总纳服函〔2022〕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落地,税务总局决定,在年初已陆续出台10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基础上,聚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要求,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挑战,再推出16条便民办税缴费新措施,升级形成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以下简称“春风行动2.0版”)。现通知如下:

 

一、新增16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

 

(一)聚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要求,更好提升为民办实事质效。

 

按照中办印发的《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要求,围绕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推出5条措施,进一步回应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所想。

 

1.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通过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找准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及时加以解决。

 

2.关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深入分析2022年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3.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严格落实涉税涉费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响应合理诉求、回应关切。

 

4.分层次开展精准推送。区分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费)人员等不同类型,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税费优惠政策推送。

 

5.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切实落实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建立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定期分析改进机制,进一步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更好助力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推出5条措施,进一步助力企业更好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

 

6.深化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依法诚信纳税缴费典型宣传推介。

 

7.拓展政策宣传渠道。在税务官网上线“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集成展示并持续更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解读信息;积极利用二维码等载体开展税费支持政策宣传,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策查阅渠道。

 

8.强化政策培训辅导。结合各地纳税人缴费人特点,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制发“拳头”宣传辅导产品,特别是要按照《增值税留抵退税培训辅导工作方案》要求,分阶段、分对象、多轮次做好面向税务人员的专题培训和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培训辅导。

 

9.完善信息系统功能。优化信息系统功能、改造信息系统流程,通过弹窗提醒、一键通达等方式实现简便快捷好操作,便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支持政策。

 

10.健全直联工作机制。在继续做好全国100个办税服务厅直联点和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信息报送的同时,建立与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人缴费人的信息直联直报机制,通过对每一项新出台税费支持政策的跟踪,强化“第一手”信息的收集梳理和研究分析。

 

(三)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挑战,更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部署,在提升服务效能上创新推进,在加强税收监管上精准发力,新推出6条措施,进一步打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11.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歇业纳税申报事项,依法逐步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更好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服务纳税人。

 

12.完善非税收入制度建设。研究出台重点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规范,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

 

13.引导个体工商户积累信用资产。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申请参加评价,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14.优化代开发票管理。开展虚假代开发票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虚假代开发票行为。

 

15.规范核定征收管理。引导纳税人从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依法处理部分高收入人员分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违规利用核定征收逃避税问题,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6.完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对通过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二、“春风行动2.0版”主要内容

 

“春风行动2.0版”共计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详细措施见附件),分为五大类20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包括需求快速响应、政策及时送达、问题实时解决、关注个性需求4项29条具体措施。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包括提升网办体验、精简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便利发票使用、提速退税办理5项27条具体措施。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包括助力大型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完善缴费服务、服务个税汇算4项25条具体措施。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包括优化执法方式、加强精准监管、保障合法权益3项20条具体措施。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包括推进部门联动、深化国际协作、促进社会协同、拓展信用应用4项20条具体措施。

 

通过这次升级,“春风行动2.0版”将有力促进服务更加精细、监管更加精准、执法更加优化、共治更加协同,纳税人缴费人的体验感、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将进一步提升。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压实工作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坚持党建引领,深刻认识“春风行动2.0版”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压实责任,确保在落实过程中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推进到位。

 

(二)加强通盘部署,统筹举措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完善“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机制,通盘考虑、系统谋划、统筹安排好各项举措的推进落实工作,确保“春风行动2.0版”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台账管理、加强跟踪督办、强化督查问效,通过深入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务求在办好为民实事、精细精准服务、规范公正监管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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