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工业含金属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应用的中型企业,因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支付20家下游合作企业固废运输及代为处置服务费。合作企业因担心公司破产导致债权完全无法实现,从2025年1月开始,相继有13家企业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全部款项及违约金。
二、案件分析
案件诉争的原因是公司短期资金周转失灵,导致合作企业产生信任危机,引发“挤兑”式的诉讼潮。
上述案件的审理目标不是简单地了结官司,而是帮助企业摆脱临时困顿,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如果通过调解达成分期付款,既可以为公司赢得筹集资金时间,又能确保下游合作企业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法院将案件委托县总商会进行调解,希望利用商会的行业优势,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三、调解情况
总商会在接到法院委派调解后,迅速指派调解员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开展调处工作。
1、加强沟通,摸清实情。商会调解员会同承办法官多次到该公司实地走访调研,了解该公司真实运营状况,并进行深度沟通,探讨制定能够说服下游合作企业的可行性调解方案。
2、商会介入,稳定情绪。商会调解员主动与合作企业进行广泛接触,开展深度沟通交流,客观分析说明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和前景,阐明“杀鸡取卵”与“合作共赢”的利弊,提出调解解决方案,取得起诉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意调解。
3、求同存异,拟定方案。经过反复深入沟通,求大同存小异,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的的分期付款调解方案,明确要求公司迅速筹集第一笔资金,立即支付达成一致的首批欠款,以示诚意和能力,剩余款项根据回款周期和经营恢复计划分批支付。
4、司法确认,消除顾虑。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一旦未按期履行,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消除债权人的后顾之忧。
截至目前,13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纠纷成功化解。按约定,该公司已支付调解首批款项,下游企业陆续恢复合作关系,企业经营状况也逐渐好转。
四、启示思考
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易因短期资金问题陷入“诉讼—冻结—停产—破产”的螺旋。商会充分发挥了是企业的“娘家”优势,从维护企业利益出发,协同法院将一揽子关联案件捆绑调解处理,采用“首付+分期+司法确认”组合拳,精准回应各方的核心关切,最终助力陷入困顿的中小企业化解了资金周转问题,挽回了合作伙伴,保证了正常生产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商会调解经验。
执笔人:杨化志 联系方式:13815601799
调解组织主管单位或发起设立单位:连云港市东海县总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