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某银行与某建设机械公司签订最高额贷款合同,由5名自然人股东提供连带保证,公司名下园区厂房及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后因经营困难,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共计750余万元。2024年3月,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拍卖抵押资产并追究保证人责任。
二、案件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债权实现”与“企业存续”的平衡,存在三重矛盾:一是银行希望快速回收债权,倾向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优先受偿,而公司则视厂房土地为核心资产,一旦启动拍卖程序将直接导致企业破产、30余名员工失业;二是5名保证人多为企业中层且年龄较大,自身偿债能力有限,存在明显抵触情绪;三是受市场行情及抵押物处置周期影响,即便拍卖预估变现也仅能覆盖60%债权。若简单判决,不仅会导致企业破产、银行受损,还可能影响园区产业链,与“保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导向不符,亟需调解实现共赢。
三、调解情况
淮安市商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理该案后,秉持“调解优先”理念,发挥中心“一站式”聚合功能,依托淮安市工商联派驻的淮安致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致和调解中心),联合法院、金融机构、担保人代表等组成联动调解小组,分三步推动纠纷实质化解:第一步精准摸排,找准解纷关键。致和调解员发挥其熟悉企业、贴近市场的优势,深入走访公司及5名担保股东,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发现企业虽短期经营困难,但核心技术仍有市场竞争力。园区管委会积极参与,推介公司对外转租部分闲置车间获取稳定收益;第二步多元协同,制定盘活方案。中心多次召开由法院、园区管委会、银行、企业代表、担保人等参与的协同调解会,围绕“债权实现+资产盘活”目标,提出以“抵押厂房为核心、分期还款为基础、股东担保适度缓释”的调解思路,推动银行同意暂缓司法拍卖,转为“以租代售+分期付款”的资产盘活方案;第三步督促履行,巩固调解成果。中心建立“周跟进、月通报“履约督导机制,由致和调解中心牵头跟进还款进度、协调租赁事项,并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和后续处置方案,确保调解成果落实。最终,各方签署调解协议,银行债权得以实现,公司持续经营,实现“资产盘活、债务化解、企业共生”的多方共赢。
四、启示思考
本案是中心践行“调解优先、协同联动、实质解纷”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工商联组织参与金融纠纷化解、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的典型范例。其成功经验主要在以下三方面:
1.坚持调解优先,推动纠纷柔性化解。中心充分发挥市工商联所属致和调解中心的专业优势和桥梁作用,在诉讼前端介入,引导各方从对抗转向合作,避免刚性裁判,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强化府院联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依托中心平台整合法院、园区管委会、商事调解组织、金融机构等力量,形成“信息互通、方案会商、风险共控”的联动机制,凝聚解纷合力。
3.聚焦资产盘活,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创新资产处置模式,通过“以租代售、分期履行”将抵押厂房土地由“执行标的”转化为经营资产,为后续涉企资产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盘活思路。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建议:一是拓宽“调解+司法确认+资产盘活”绿色通道,针对涉抵押厂房、设备等纠纷,优先制定合作经营等盘活方案;二是加强调解组织专业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信贷政策、担保法律等业务培训,培育”懂金融、熟企业、善调解”的专业队伍;三是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风险预警机制,推动涉企纠纷从“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延伸,持续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
申报单位:淮安市工商联、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调解组织:淮安致和商事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