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营企业家热议民营经济促进法(二)
来源:苏商天下
日期:2025-05-09
周海江:省工商联副主席,无锡市工商联主席,红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信心和动力,这不仅仅是一部促进法,更是民营企业权益的保障法,可谓是意义深远、影响重大。
一直以来,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科技创新、吸纳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过去,虽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部分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让一些民营企业心存顾虑。如今,《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两个毫不动摇”首次写入法律,把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关心爱护,从政策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的“刚性保障”,用国家法律形式为民营经济的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这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把舵护航”的坚定决心,以及对民营企业家“自己人”地位的深刻认同和尊重。从此,我们可以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企业发展中,不用担心政策的变动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而且,《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高效服务等维度系统性优化了营商环境,这对于我们民营企业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竞争力至关重要。
接下来,在各级商协会中,我将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帮助民营企业深入理解法律条款,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加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安全感和信心;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地生根,确保民营企业能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搭建更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民营企业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也将以这部法律施行为契机,带领企业坚定不移地走创新发展之路,加大科研投入,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我们有信心借助这部法律的东风,推动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为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相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江苏的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书写更加精彩的篇章。
徐翔:省工商联副主席,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这一历史性时刻令人深感振奋和鼓舞。作为我国第一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明确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高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坚定信心与支持。法律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做优做强做大的底气。
作为大全集团负责人,作为民营企业家,我深受鼓舞。这部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坚持平等竞争、同等保护,让我们的信心倍增。它不仅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更极大地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士气。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国家的发展同向同行,奋勇前行。在党的领导和法治保障下,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经济建设中,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王卫:省总商会副会长,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审议通过的历史性时刻,我深切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厚望与关怀,更深刻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的战略引领和真挚深厚的为民情怀。这部法律的诞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创新,是党和国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庄严承诺,是新时代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这是一部凝聚历史智慧的时代法典。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将民营经济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立法正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的法治化体现,把党的政策主张通过法律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共9章78条,为民营经济铺设了制度化的黄金赛道。这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民营企业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航向破浪前行。
法律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犹如为万千市场主体注入“强心剂”。此次立法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既筑牢了民营企业的权益防护墙,也搭建了政企协同发展的连心桥,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优越性。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坚信有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坚实护航,中国民营经济必将绽放更绚丽的光彩。这部凝聚着党和人民智慧的法律,不仅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护航舰,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法治丰碑。我们定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向,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征程中书写民营经济新的时代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