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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商天下
江苏民营企业家热议民营经济促进法(三)
来源:苏商天下     日期:2025-05-12

    宫长义:省总商会副会长,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不仅将多个“第一次”上升到法律层面,突出强调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让我深切感受到了“法治护航”的温暖力量,为民营经济创造了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与干事信心。
  精准务实的条款聚焦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设置“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专章,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企业研发费用实施“财政补贴+税收抵扣”双重激励,都是切切实实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对建筑企业来说,明确在轨道交通、新能源等传统垄断领域,规定民营企业中标比例不得低于当年项目总量的35%,并通过“联合体投标加分”机制提升竞争力,更加体现了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精准扶持,靶向解决了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未来,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中亿丰控股集团必将坚定不移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定企业发展战略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奋力当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产业升级的排头兵、“一带一路”事业的建设者、社会公益事业的践行者,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做出更大贡献、展现更大作为。
  陈惠:省总商会副会长,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法治保障。该法律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用法律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让我们倍感安心与鼓舞。
  作为深耕食药用菌领域多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惠深知技术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而这部法律则为我们的创新之路铺设了更加坚实的基石。法律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安惠在食药用菌科技创新上投入较大,拥有很多专利,以及核心技术。未来,我们将更有信心和底气去挑战食药用菌领域的前沿技术难题,推动更多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此外,法律还强化了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为我们的创新成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屏障。我们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护好每一项创新成果,让科技创新成为安惠生物科技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这部法律不仅是民营经济的“权利宣言”,更是科技创新的“催化剂”和“护航者”。展望未来,安惠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加大科研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更多科技创新成果落地,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安惠力量。
  钱京:省总商会副会长,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深感振奋与期待。这部法律不仅以国家意志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更以法治化的方式破解了长期困扰我们的痛点,让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对“平等保护”做了刚性规定,以往在融资、招投标、市场准入等领域遭遇的隐性壁垒,如今有了法律武器的抗衡依据。法律中“鼓励创新”的导向尤为珍贵,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条款,将激励更多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数字化赋能、绿色转型等前瞻性设计,更展现了立法引导产业升级的深意。
  站在新起点上,我们既感受到法治护航的底气,也深知责任重大。这部法律不是简单的政策优惠,而是构建公平竞技场的制度保障。我们期待配套细则尽快落地,让法律的生命力在营商环境优化中充分释放。民营企业家必将以更大魄力推动创新,在法治阳光下与国有经济相互促进,共同谱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梁勤:省总商会副会长,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对于我们民营企业而言,犹如一场 “及时雨”,也为我们民营企家吃下 “定心丸”。作为扬杰科技的负责人,我深刻感受到这部法律为企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与坚实保障。
  扬杰科技专注于半导体领域,一直以来,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奋力前行。我们遭遇过诸多挑战,例如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一些隐性壁垒,遭遇过不平等待遇;在科技创新资源获取方面,相较于部分大型国企,也存在一定差距。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直击企业发展痛点、难点,明确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让我们能够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中去角逐市场。在科技创新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这对半导体行业至关重要。扬杰科技将积极响应,加大研发投入,与高校、科研机构携手,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突破半导体领域的 “卡脖子” 技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法律的护航,我们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必将全力推动企业迈向新高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江楠:省总商会党委副书记,南京金箔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已经迈入了法治化建设的新阶段,作为扎根南京七十载的南京金箔控股集团,我们对这一法律的出台表达了高度期待与坚定信心。
  该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两个毫不动摇”,并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反垄断执法等制度设计,明文禁止了公共资源交易中“排斥民企”的桎梏,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掣肘,我们对此深有共鸣。该法的出台,不仅是对民营企业长期诉求的制度性回应,更为金箔集团这类深耕实体经济、坚守非遗传承的民企注入了“强心剂”,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系统性保障。
  该法还专设了“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信用修复”政策,明确支持民企牵头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这与金箔集团“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战略高度契合。我们的金箔包装正在打造的智能化工厂项目,正计划对外大力推广数字化解决方案,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我们的核心工艺“金箔锻制技艺”已入选国家级非遗,全球化市场占比很大,但由于国际市场政局不稳,“出海”风险较大,该法对此明确鼓励民企要大胆运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重利好政策,助力实现技术革新,大胆应对国际化市场的不可预见性问题,维护“金陵金箔”品牌的全球化市场知识产权和国际声誉。
  该法还特别强调了民营企业要恪守“履行社会责任”。金箔集团对此早有实践:历年承担重大社会援助、纾困、民生、下岗再就业、慈善捐助等活动中,金箔集团均在本土企业中名列前茅,2025年,金箔集团还把建厂七十周年音乐盛典全部利润悉数捐赠给慈善事业,并通过组建“金箔行业协会”保护中华传统非遗文化、通过“蜜蜂计划”壮大全国金箔非遗行业力量,还通过“共同富裕”理念,对内实施“三个金箔”的员工普惠制度,对外协同带动中小微企业,共同进步,联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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